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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多元成家吵得沸沸揚揚
有些人針對法條吵很兇 但這次我只想針對一個議題討論:恐同
說來好笑
因為我也曾是恐同的一份子
從小學校對於同性戀的話題幾乎不會提到
加上家裡對於這方面算很不能接受
因此 提到同性戀
直覺就是"噁心 變態 愛滋病"(會想到愛滋是因為不安全性行為)
上了大學之後 對於這方面的觀念逐漸建立起來
對於同性戀不再恐懼 甚至開始幫忙他們發聲
但開始跟家人討論到這方面的議題 卻是火水不容
這影片最近很火紅(笑
影片中提到同性戀會傳染(當然不可能
但我嘗試問了我家人 他們卻認為是會傳染的
他們認為(以下是我媽論點)
同性戀就像買褲子
你看到我買了這件褲子 你覺得很好看很喜歡
於是你也買了一條 (我哭笑不得)
我說:
如果你本來就不喜歡這條褲子
那就算別人穿了你也不會想買吧?!
我不知道1130去凱道遊行的
有多少人是詳讀過法條之後覺得法條不適當所以才反對
但我相信一定有一部分(可能不僅僅是一小部分)
是因為恐懼同性戀
我不敢說恐同的人觀點都跟我媽一樣 但我相信有一部分人跟我媽一樣
覺得同性戀是病 覺得法案通過就會滿街都是同性戀
覺得走在路上會被肛肛好
拜託
他們也是人 這不是病
就像立委段宜康說的
"我們通過「殘障人士保護法」 不表示我們鼓勵大家變殘障!"
法案通過了 你不會因此改變你的性向啊!
法案通過你走在路上就會被GAY怎樣?
所以照這個論點 女生走在路上就可以隨便被陌生男生怎樣摟?
我們都是人 每個人都有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
為什麼要因為別人跟大部分的人不一樣就要歧視他們 恐懼他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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