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多元成家吵得沸沸揚揚

有些人針對法條吵很兇   但這次我只想針對一個議題討論:恐同

 

說來好笑

因為我也曾是恐同的一份子

從小學校對於同性戀的話題幾乎不會提到

加上家裡對於這方面算很不能接受

因此  提到同性戀

直覺就是"噁心 變態 愛滋病"(會想到愛滋是因為不安全性行為)

 

上了大學之後  對於這方面的觀念逐漸建立起來

對於同性戀不再恐懼   甚至開始幫忙他們發聲

但開始跟家人討論到這方面的議題   卻是火水不容

 

 

這影片最近很火紅(笑

影片中提到同性戀會傳染(當然不可能

但我嘗試問了我家人    他們卻認為是會傳染的

他們認為(以下是我媽論點)

同性戀就像買褲子

你看到我買了這件褲子  你覺得很好看很喜歡

於是你也買了一條   (我哭笑不得)

我說:

如果你本來就不喜歡這條褲子

那就算別人穿了你也不會想買吧?!

 

 

我不知道1130去凱道遊行的

有多少人是詳讀過法條之後覺得法條不適當所以才反對

但我相信一定有一部分(可能不僅僅是一小部分)

是因為恐懼同性戀

我不敢說恐同的人觀點都跟我媽一樣   但我相信有一部分人跟我媽一樣

覺得同性戀是病   覺得法案通過就會滿街都是同性戀

覺得走在路上會被肛肛好

拜託

他們也是人   這不是病

就像立委段宜康說的

"我們通過「殘障人士保護法」  不表示我們鼓勵大家變殘障!"

法案通過了   你不會因此改變你的性向啊!

法案通過你走在路上就會被GAY怎樣?

所以照這個論點   女生走在路上就可以隨便被陌生男生怎樣摟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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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都是人   每個人都有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

為什麼要因為別人跟大部分的人不一樣就要歧視他們  恐懼他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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